新民晚报讯 (通讯员 刘倩雅 记者 江跃中)一男人酒后驾车搭载朋友当场被抓,“戏精”朋友为使其躲避酒驾处分,竟雇人上演了一出“顶包”闹剧……虽然“朋友有难,两肋插刀”,但“好意办坏事”,到头来齐唱《铁窗泪》可就不美了。
本年9月19日清晨3时许,张某、王某及陆某等3人一同喝酒畅谈甚欢,意犹未尽之时,张某和王某驾车去往别处“续摊”。两人沿着金陵东路右转驶入西藏南路后,看到前方二三十米处有民警设卡查看,便横跨3根车道驶入某广场地下车库,民警发觉车辆形迹可疑,即至车库入口处调取车牌号后,在B2层找到该车。此刻,张某坐在驾驭位、王某坐在副驾驭位,二人均否定驾车。王某称车是一朋友所开,而朋友已先行脱离。
民警对两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验后,将张某带至医院收集血样,张某血液中乙醇浓度到达1.76mg/ml,民警依据车辆行进路线依法调取路面监控,证明张某即为实践驾车人,终究张某因风险驾驭罪,被判处拘役两个月,并处分金3000元。
图说:王某经过微信和电话联络并暗示陆某,要其找一个未喝酒的人过来顶包。黄浦区检察院供图
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子时发现,案发当日,王某被带至地上路途持续承受问询,尔后不久,代驾郭某也赶到现场,宣称车辆由其驾驭,王某也当场指认郭某为驾车者。但郭某在民警追问下,一直无法说清车辆入库后的行进轨道。本来,张某和王某在地下车库被民警查询过程中,王某经过微信和电话联络并暗示陆某,要其找一个未喝酒的人过来顶包,并向其发送了定位信息。陆某接到王某暗示后,找到代驾崔某,请求其帮助顶包,并与其商议好顶包价格。崔某又联络了另一位代驾郭某,由郭某出头顶包。过后崔某向陆某索要人民币3000元,并与郭某分赃花用。
黄浦区检察院经审查以为,王某、陆某以及做代驾的崔某、郭某等4人明知张某醉酒驾车,为使其躲避法令追查,仍作假证明予以庇护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条,应当以庇护罪追查其刑事责任,遂向公安机关宣布弥补移送起诉通知书。
近来,黄浦区检察院对以庇护罪对王某、陆某、崔某以及郭某4人提起公诉。
【检察官提示】
朋友有难时出手帮助本是人之常情,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对朋友的违法行为姑息怂恿、姑息庇护,更不能为了朋友义气触碰法令的底线,真实的朋友应当及时劝说: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。